根据我国现行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制度,动物实验必须在有资质的动物实验设施内开展,以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合法性、规范性。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是证明动物实验设施具备相应资质、获准开展所限定的种类、等级动物实验的重要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我部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签发工作,更好为广大课题组提供实验资质审核证明服务,特公布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开具流程如下,并再次重申:根据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法律法规,我部仅受理在我部动物实验设施内开展的许可证限定范围内的动物实验课题组申请,并依照课题组与我部签订的实验服务协议、我部原始记录等有效证明文件如实开具使用许可证。
【办理方法】
1、由此下载: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表.docx
2、填写申请单后提交至枫林校区西13号楼423室
3、我单位(3个工作日内)经核实后签发使用许可证,并通知联系人领取。
电话:18616296463
联系人:冯雪